一首伴随诸多回忆的电视剧《花千骨》的OST《年轮》霸榜热搜头条。

短短几小时内,话题阅读量突破数亿。原唱纠纷愈演愈烈,一首诞生近十年的经典歌曲,为何在此时引爆版权争议?

年轮撕碎谁的体面?

这场《年轮》战并非孤例,但确实是华语乐坛版权纠纷连续剧中最新、最喧闹的一集。

网红旺仔小乔多次宣称自己翻唱的歌曲“《年轮》原唱仅张碧晨”,并拒绝标注汪苏泷的原唱身份。极高的关注度下,双方粉丝矛盾因此激化。

关于原唱之争,到底在争什么?"原唱"的标签是挂钩经济利益,关乎平台流量分成、商业演出邀约及翻唱授权费分配。

例如,旺仔小乔因认为张碧晨为版权方而向其购买授权,实际费用未流向作者汪苏泷;而张碧晨版《年轮》在QQ音乐播放量超1400万,汪苏泷版约500万,流量差异显著;"唯一原唱"身份可垄断歌曲商业价值变现渠道。其次也关乎艺人话语权,这份需要站在打光灯下的职业,主导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7月25日凌晨,原本主张双原唱的汪苏泷工作室发声,表示在尝试沟通但无效后,决定收回对《年轮》的所有授权。

十几分钟后,张碧晨工作室也发布声明,称张碧晨为该作品唯一原唱,紧接着又在下午表示“出于尊重与选择,歌手今后将不再演唱该歌曲。” 双方各执一词,已经到了针锋相对的状况,曾共同登台演唱的伙伴将体面在这一刻撕碎。

从法律层面看,“原唱”这一概念在司法实践中有着明确的界定。但判定谁是原唱,需考量许多因素。无论是首次公开发表时间,还是艺人与唱片公司、词曲作者等各方签订的合同中,对演唱权利的规定也是判定依据;而行业惯例以及公众认知同样不可忽视。

虽然《年轮》纠纷至今未有一票裁决的结果,但透过多方声音,想必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判断。这首歌曲的制作人在网络回应,“为了电视剧写了一首歌,有男女两版,而男版本人还是作者。”汪苏泷老板也表示,翻出十年前的项目邮件,明确双原唱存在。但张碧晨方则提出:从接触合作起并未被告知有其他艺人版本。

看似是对“原唱”名分的争夺,实则背后可能涉及复杂的合同条款以及各方利益的博弈。在于复杂的授权链中,原始合同条款模糊,经手方众多,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旋律成为背刺的针

版权纠纷的阴影,不止一次波及乐坛。许多曾响彻街头巷尾的金曲,都难以避免产生创作者与利益结构的冲突。

旧情谊的泡沫

2019年,邓紫棋与老东家蜂鸟音乐的决裂也引起不小风波。

蜂鸟音乐作为经纪公司,依据早期签订的经纪合约,牢牢掌控着“邓紫棋”这个艺名的商标权和她大量音乐作品的录音版权以及部分词曲版权。意味一旦解约,邓紫棋不仅可能失去陪伴自己多年的艺名,还会失去演唱自己亲手写下的《泡沫》、《光年之外》等无数代表作的权利——除非向前东家支付高昂的授权费用。

“歌手,尤其是创作歌手,在早期签约时往往处于弱势。那些‘全约’或条款严苛的合同,很容易将歌手倾注情感和才华的作品,变成公司冷冰冰的资产。解约时,这些作品就变成了谈判桌上最有力的筹码,甚至成为束缚歌手未来发展的枷锁。”一位资深艺人经纪对此深感无奈。

邓紫棋最终通过法律途径和谈判争取到一定空间,得以在新阶段继续演唱部分旧作,但持续六年的拉锯战带来的消耗对歌手来说代价也是巨大的。

而当我们以另一角度来看,公司在艺人微末时签约,扶持助力,前期承担的投资风险与付出必然也存在,当艺人走红且希望独立之时,或许只有双方都将情谊道德与规则法律放在台面之上,才能维系住皆大欢喜的体面结局。创作者与演绎者之间也同理。

失去名字的乐团与“母带”之争

而相似故事同样发生在苏打绿与前经纪人之间。这支自01年成立04年便出道的独立乐团与昔日恩师兼经纪人因利益而突然被迫掀桌产生的版权纠纷,是一场更为漫长、更触及创作核心的拉锯战。

纠纷要点在“苏打绿”乐团名称商标权以及乐队前十多年所有音乐作品的词曲版权和录音母带版权,值得一提的是乐队的所有歌曲几乎为苏打绿成员作词作曲倾注心血。而前经纪人主张依合约拥有这些核心资产的完整权利。

亲手制作的作品,交给最信任的伙伴,却换来了演唱权利的剥夺,不仅是利益的冲突,对成员情感的伤害也十分尖锐。在2016年金曲奖由乐队包揽五项大奖的喜悦下,断崖暂停了音乐活动。

乐团虽然后来以“鱼丁糸”之名重新出发并创作新歌,但影响依旧存在,事业最盛期被迫休团,为了官司反复奔波。好在团员之间团结一致,对于自己亲创作品的遭遇绝不妥协,一口气将过往作品重新录制复刻,同时也在2022年终于夺回团名商标权。是作为原创音乐人最有个性充满力量的反击,即使收起桨板和帆,创作的灵魂是无法剥夺的,他们依然可以启航。

但可惜的是此前早年创作的母带权益仍属于对方,二十多岁唱出的声音版权依然归他人所有。这场涉及核心创作成果归属的争夺,复杂性与激烈程度,早已远超普通的商业纠纷。

“抢”来的新歌

作为产出能力极强的音乐人,苏打绿主唱吴青峰所遭遇的类似纠纷不止一起。2019年在刘宇宁的邀歌下,将已创作几年的歌曲《啊默契》授权发表。却在同日被杨宗纬搅局,他转出自己曾经演唱的歌曲小样,发文暗讽“心境不同,眼界不同。”疑似表达不满。

这一举动当然引起了粉丝之间的纷争,使得环球音乐作为吴青峰词曲版权方出面发出声明。表明,这首原创歌曲自2015年创作出,直到2019年授权刘宇宁演绎,在此期间并未对他人给予授权,也未收到他人版权费用,也意味着杨宗纬早前公开的小样就已经构成侵权。

虽然杨宗纬在五年前曾经想要过这首歌,却仅仅试唱小样,并未购买,从头至尾都不曾实际拥有过。

因此,作为原创有权追责。事已至此,白纸黑字,杨宗纬仍旧不改态度,在公开账号发表了一通阴阳怪气,演绎受害者姿态。我们还不可知,其中是否存在什么合作中的误会或是曲折,但至少在体面这一层,他的行为已经大大丢失路人缘。这样对创作者版权的漠视,不知从此往后还会有多少创作人愿意再与其合作?

音乐人的困境

邓紫棋、苏打绿的困境、《年轮》的争议......绝非偶然。它们共同揭开了华语音乐产业版权保护体系长期存在的一定缺陷。

1. 从合同签约起就产生的不平等,合同中充斥着大量模糊、宽泛甚至显失公平的条款,都为日后纠纷埋下祸根。如邓紫棋就表示签约之初,还是未成年,在公司虚假陈述下才签下合约。

2. 懂创作不一定懂法律,过度依赖口头承诺或“行业惯例”,甚至人情往来,最终在金钱面前难有“有福同享”的未来。苏打绿此遭正是因为将“情”摆在了“理”之前,一度将经纪人“是视作恩师,视作父亲的人”,最终在从未设防过的商标与作品版权上绊了跟头。

3. 授权链条混乱,一首歌从创作到最终到达听众,涉及词曲作者、出版公司、艺人、经纪公司、唱片公司、平台等众多环节。多层转授权中,信息不透明、权责不清,署名错误、费用分配不均或遗漏等问题当然会不断出现。

4.因为法规不严密,而刻意钻漏洞的公司与个人。这里就不得不提起汪苏泷的另一场版权旧事,他的前公司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有点甜》《三国杀》等爆款歌曲的版权全部出售。根据合约,所创作作品的收益被公司独占,导致他在八年时间里分文未得,连演唱自己的歌都需向公司交高额版权费。不仅贷款百万打官司维权,还遭公司高额违约金索赔,官司长达五年才成功解约。由此也不难理解他在这次《年轮》事件里为什么要据理力争,捍卫自身权益。

《年轮》的闹剧总会翻页,版权之争却不会从此终止,只要音乐创作与巨大商业价值的冲突存在,利益的博弈就难以避免。

撰文 脸盆

编辑 回收不锈钢脸盆

排版 橙子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