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至2020年,余姚法院分别受理家事案件950件、857件、744件,收案数同比分别上升3.94%、下降9.79%、下降13.2%,审结940件、865件、778件,审结数分别下降0.634%、7.98%、10.06%。收结案数量总体平缓,呈略微下降趋势。
案件类型多样化,离婚纠纷占比最高
2018年至2020年,余姚法院共审结离婚纠纷案件2039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92件、抚养纠纷案件184件 、探望权纠纷案件20件、继承纠纷案件126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40件等。离婚纠纷案件仍是家事案件中的主要案件类型,2018-2020年度每年分别占结案总数的81.38%、78.15%、76.86%。
案件处理多元化,调撤率大幅提升
2018年至2020年,余姚法院审理的家事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有1085件,调解方式结案的有954件,撤诉(含按撤诉处理)方式结案的有531件,其他方式结案的有14件。调撤比例分别为55.32%、60.35%、56.68%,调撤率和息诉服判率大幅提升,平均调撤率保持在57.41%左右。
家事案件新特点
结婚越来越晚,婚龄越来越短
离婚纠纷作为家事案件的第一大案由,80后是占比最大的离婚年龄群体,占比45%左右,排列其后的为70后、90后,起诉主体以女性为主,所占比例为70%左右。
婚龄5年内提起离婚诉讼的数量最多,后随着婚龄的增长,提起离婚诉讼数量逐渐减少。从统计数据看,相识半年内登记结婚的比例达15.99%,最短相识结婚的时间为2天,再婚离婚占比13.38%。
孩子、房子仍是离婚焦点
近年来,受商品经济观念的影响,夫妻间的人身依附明显降低,绝大多数离婚案件都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离婚纠纷案件中,诉讼请求仅解除婚姻关系的占比32.41%,涉及子女抚养的案件占比61.30%,涉及财产分割的案件占比27.62%。涉房产的占54.49%,涉车辆分割的占28.94%,含现金、其他财物的占29.54%。
再婚家庭继承案件增多
继承纠纷案件中,法定继承占17.60%,遗嘱继承占8%,被继承人代位清偿纠纷占43.20%。在继承纠纷案件中,因对法定继承份额异议、因自书遗嘱不规范、被继承人生病住院或年老原因被质疑遗属效力等引发纠纷。
再婚引发的继承案件比例上升,主要是生存配偶一方与前配偶子女之间的继承份额、继承财产属个人还是被继承人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争议。部分遗产因年代久远或政策因素,造成权属登记不明,引发继承权利确认诉讼。
重视孩子培养,抚养费节节攀升
抚养纠纷案件包括抚养费纠纷和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分别占比54.01%、31.55%。在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有协议约定但另一方不履行而起诉的案件占65%,有协议约定但抚养孩子一方要求增加案件占35%。
一方面,当事人为达到离婚或获得子女抚养权的目的在协议离婚时对抚养费数额作出不合理让步,又在离婚后反悔;另一方面,现在抚养孩子的生活支出增大,尤其是对教育费分摊协商不成等。
孩子跟谁过成为离婚后主要矛盾
在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中,争议矛盾突出,审理和调解难度较大。主要原因:一方面,离婚时过度关注离婚本身,缺乏对孩子抚养问题及对子女割舍问题的关注,导致草率离婚后抚养争议不断;另一方面,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探望权不能实现或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或虽约定孩子抚养权归一方所有,但实际跟另一方生活并在孩子八周岁后意愿发生变更。
财产分割写了协议但无效
离婚后财产纠纷标的以房产为主,拆迁利益、车辆次之,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主要原因:一是双方自行协议离婚后又对协议内容和履行产生争议。包括协议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实际上不能履行、急于离婚未对财产分割充分协商而一方反悔等情况。尤其是随着房价的不断上升,双方对房产分割的争议愈发加剧。二是双方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未对财产作出处理,再次要求诉讼分割财产。该类纠纷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争议极大,部分存在一方隐瞒、转移、挥霍财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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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余姚法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